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市属职业院校、各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
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市重视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作,先后批准组建各类职业教育集团(联盟)13个,涵盖装备制造、现代建筑、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现代农业、
维修、文化艺术等产业,基本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在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集而不团、运行不畅、活力不足、作用不够等问题在职教集团建设中仍然存在,成为制约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深度发展的重要因素,亟待解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中开展“三照三转三改三推”活动的有关精神,切实解决我市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教集团的运行机制
各职教集团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制定好章程和规章制度,要明确职教集团建设指导思想、名称、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等;明确职教集团的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决议执行程序等;明确成员在协同创新、协同育人、协同发展等方面的合作方式;明确章程自身的制定、审议、修改、启动程序,以及事关职教集团发展建设的其他重大事项。根据章程,制定规章制度,推动自身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切实实现职教集团成员融合发展
各职教集团要结合目前成员单位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供需实际状况,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方案;校企签订合作协议,共建二级学院和教学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共建各类研发中心,促进办学体制改革等;制定职教集团建设3年发展规划,实现成员间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组建职教集团专业建设委员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规划,为集团内职业院校专业调整优化提供咨询、指导与服务。
三、积极搭建对接产业人才培养平台
各职教集团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科教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每年发布2次产业人才供需信息;在牵头院校官网主页建立职教集团栏目,及时更新发布职教集团建设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政策信息等。每年至少举办1次大型产学研合作对话会,结合实际需要灵活举办多场次小型对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讨会,内容涉及行业产业发展趋势、中高职办学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技创新和组织管理模式改革等,形成的成果及时应用于职教集团发展建设。
四、创新探索职教集团建设发展模式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全市中职学校产教融合试点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济教职字〔2018〕5号),下一步重点支持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或产业联盟和以区域经济主导产业为主攻方向的区域职教集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支持行业性职业院校试点牵头组建产业校企联盟,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供需双侧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人才供给质量和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高水平就业创业。
多元主体职教集团(校企联盟)的申报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市级批准等程序进行。申报单位在提交申请报告时须提交建设方案。方案应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基础、建设目标、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措施等。区县职业院校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区县教育局联合经信局统一组织报送,直属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结合多元主体职教集团(校企联盟)申报情况,结合区域发展和产业结构布局,会同市经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同时,在建设过程中给予政策扶持,并作为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的必要条件。
五、建立健全职教集团评估评价机制
市教育局将会同经信部门每年第四季度末委托第三方或者专业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评估工作,发布全市职教集团(校企联盟)年度发展报告。对未按要求发挥作用和开展工作的,将建议职教集团(校企联盟)理事会按程序启动理事长单位更换工作。对连续两年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按程序改组或解散。
济南市教育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