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湖南
职业教育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程序,根据《湖南
职业教育集团新章程》,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
(一)职业教育集团内所有经费管理由湖南
工程职业学院负责。
(二)集团经费使用设立专门项目,实行预算制。
(三)集团经费使用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二、财务审批
(一)
职教集团的财务收支,坚持“一支笔”签字的审批制度。
(二)
职教集团的财务收支预算,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三)
职教集团的财务支出审批权限依照牵头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逐级审批。
三、经费收支
(一)业务收入
集团经费收入主要来源于牵头学校自筹、政府投入、集团内单位投入和社会赞助,主要用于
职教集团事业发展、业务活动、办公开支等。
(二)业务支出
1.各专项业务活动经费的支出,由秘书处提出专项预算,
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由秘书长签署意见执行。财会人员应按专项拨款,分别记帐,监督专项使用。
2.各种活动费用的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凡归部门掌握的费用开支,由秘书长签字批准执行;超出活动本身业务需要的经费开支,由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秘书长签字批准执行。
3.办公经费
(1)差旅费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考察学习,须持有关通知,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秘书长签署意见,差旅费报销由秘书长批准执行。
(2)办公用品及设备,须经秘书长同意后,方能购置。
四、票据管理
(一)原则上不予借款,必须通过公务卡进行支出,先刷卡后报账。如特殊情况需借款,需填制借款单,按财务报账审批流程将借款打至借款人银行卡。
(二)捐赠款票据管理,严格使用财政专用发票,收入进入
职教集团专项帐户,使用按财务审批程序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开源节流,认真遵守财务管理规定。
(二)各项开支,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财会人员实施监督、把关,对不符合管理手续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三)报销单据合法,票面字迹清楚、规格、单价、数量等项目均填写齐全,有用途和经手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审批,非底值易耗品,购置报销时必须经财产保管员登记后,由秘书长批准方可报销。
(四)每年年度财务预算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年度财务决算需报常务理事会审核,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检查。